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外通〔2016〕42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湄洲湾
航道工程项目2015年度财务收支和
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审计署授权,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17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湄洲湾航道工程项目2015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林梦曦
组 员:李大颖 张丽钦 仲鑫恺
附件:1. 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5月9日
抄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监察室、外经处,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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