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能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与时俱进的宪法,让公平正义更好地抵达每一个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厉行法治,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修改宪法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与时俱进的宪法,让人民利益有了坚实的保障。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具有内在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鲜明特点和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社稷好,百姓才能好;江山稳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与时俱进的宪法,让人民的需求和愿望更好地实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这次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必将成为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比如,增加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设区的市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制定体现本行政区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更为有效地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规范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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