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审计厅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7-FZSG337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元/年)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
7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审计厅 |
福州市 |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标书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小陈
七、 联系电话:0591-87836536/87767689-613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投标人提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一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经年检有效,且字迹清晰,原件备查。证明材料与资格描述、承诺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日09 :30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时间:2018年2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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