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空调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7-10-18 16:1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审计厅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项目名称: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二、 谈判文件编号2017-FZST335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6

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省审计厅

福建省福州市

四、 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71018日至20171023(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谈判的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陈小芳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3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报价人近期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b.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c.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2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十、 谈判开始时间:2017102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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