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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检查之六
时间:2015-03-04 02:46 来源: 福建省审计厅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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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检查之六
实施内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基金、资金审计监督
实施主体:福建省审计厅
实施依据:
《审计法》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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