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情况
2018年1至9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1533个单位。共查出违规金额29.29亿元,损益或收支不实问题金额32.52亿元。
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对430名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942万元。
二、审计成果
全省审计机关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40.96亿元,包括:已上交财政18.11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3.53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9.32亿元。
此外,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06件,涉及人员50人,移送处理金额7.62亿元。审计后挽回或避免损失3.50亿元,核减投资额4.34亿元。
三、成果利用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911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2769篇,其中,被批示、采用1516篇次,占54.75%。审计提出建议4344条。其中,被采纳3355条,占77.23%。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34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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