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情况
2017年1至3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214个单位。共查出违法违纪问题金额1.14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2091万元。
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36名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3599万元。
二、审计成果
全省审计机关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86亿元,包括:已上交财政530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71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16亿元。
此外,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23件,涉及人员3人,涉及金额2041万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1592万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3018万元。
三、成果利用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23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544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254篇次,占46.7%。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616条。其中,已被采纳499条,占81.0%。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67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1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