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情况
2017年1月至6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1239个单位,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24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70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17.28亿元。
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对221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612万元。审计后,2名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审计成果
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20.36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7.37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3.57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41亿元。
此外,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51件,涉及人员46人,涉及金额6482万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4.50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5.97亿元。
三、成果利用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425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2570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1746篇次,占67.9%。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3078条,其中,已被采纳1985条,占64.5%。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155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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