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情况
2016年1月至12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3093个单位,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41.9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82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134.95亿元。
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055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3.51亿元;涉嫌个人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1人,问题金额1万元。审计后,5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13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审计成果
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57.45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17.41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7.31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2.72亿元。
此外,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03件,涉及人员158人,涉及金额3.32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12.17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13.44亿元。
三、成果利用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075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4905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3755篇次,占76.6%。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7808条。其中,已被采纳5461条,占69.9%。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78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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