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情况
2015年1月至6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1085个单位,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82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189万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204.7亿元。
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对236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809万元;涉嫌个人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0人,问题金额0元。审计后,0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0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审计成果
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6.50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3.84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1.74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242万元。
此外,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9件,涉及人员26人,涉及金额6736万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13.09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13.20亿元。
三、成果利用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278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1867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1486篇次,占79.6%。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439条。其中,已被采纳1189条,占48.7%。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32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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