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8-02-05 08:20

各设区市人社局、审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3号)精神,现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陈彬彬等11人通过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对合格人员,将核发全国审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具体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和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xls




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1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全国审计考办,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825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