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莆田市出台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管理规定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24-01-11 15:56

  2023年,莆田市审计局在2022年度财政“同级审”项目中指出32家部门所属单位收入未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部分单位存在应缴财政款未上缴、银行账户资金未清理盘活等问题,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并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管理。  

  通知规定,一是明确纳入监管的资金范围。预算单位管理的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二是明确纳入监管的单位范围。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资金支付先行纳入监管范围。三是明确支付管理的流程和要求。预算单位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编制单位资金预算,按程序在系统完成预算指标管理和资金支付,实现单位资金支付实行预算指标和账户余额双重控制机制。(莆田市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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