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罗区审计局对区供销社开展预算执行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形式化、空心化”态势,亟须规范整改,一方面是主体缺位,内审工作“以包代审”。内部审计业务主要是通过聘请第三方实施,由第三方公司独立开展、组织完成、出具报告,供销社内部人员未参与,未对内审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内审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是管控不足,内审工作“作用不强”。内审工作未切实嵌入供销社内部管理控制中,审计发现,供销社还存在财务支出不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先支出、后审批”、租赁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未有效发挥内审作用,社有资产管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审计建议要压实供销社监察审计股主体责任,科学编制独立内部审计计划,针对供销社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决策、社有资产管理等短板弱项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于第三方审计过程管控,确立“供销社内部审计为主,第三方机构为辅”的工作格局,内审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供销社内审效能。(新罗区审计局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