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审计局对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存在执行案款积压数额大、发放进度偏慢的问题,建议鼓楼区人民法院将执行案款监管、清积、发放作为重要工作推进落实。
鼓楼区人民法院汇聚“三力”,有效清理积压的执行案款。一是用好“压”力,压实案款发放责任。研究制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执行款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案款发放时限作出明确要求;定期召开执行案款清积督办会,常态化抓案款清理落实,针对账户尚余案款要求逐案说明未发放原因,要求应发尽发、能发快发。二是激发“内”力,提高案款清积意识。严格落实执行案款收发制度,案款督办专员分类登记案款台账,全面摸排梳理到账案款、超期未发放案款,确保案、款、人精准对应;经办人员提高“动态清零”意识,及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定期筛选、排查所经办案件案款出入账情况,做到进账一笔、核实一笔、发放一笔、清积一批。三是形成“合”力,拓宽案款提存渠道。与公证部门协商案款提存事宜,通过案款提存方式进一步解决因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等原因造成的案款发放难题。
截至目前,已制作分配方案并发放40个案件6397.36万元,清积率达到90%,真正兑现“真金白银”,有效保障涉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福州市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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