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性科学性,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屏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增强风险意识,密切跟踪境外疫情、病毒变异等最新情况,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方案,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强化远端防控,坚持“人物同防”,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货物“三全”管理,严厉打击偷私渡,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科学引导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境,不到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严防人员流动聚集传播风险。强化口岸、机场、码头、酒店、学校、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强旅游、交通、餐饮、冷链等行业以及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责任制,严格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强化医疗救治服务。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艺演出、民间习俗等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新冠疫苗“一老一小”接种工作,构建更加完整坚固的人群免疫屏障。引导群众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做好个人防护。完善预警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坚决、果断处置,第一时间阻断蔓延。
二、全心全意关爱困难群众。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基层一线和困难家庭,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监测帮扶,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和冬春生活救助。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切实强化市场保供稳价。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和协调保障工作,增加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有效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调整优化备供商品结构,加大储备力度,加强应急投放网点建设,切实做好肉类、禽类、蛋类、蔬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丰富节日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盯新冠疫苗、医用防护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大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网络餐饮、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等“点题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与节日相关的产品质量、价格、计量、广告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节日市场秩序。
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开展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福建“福”文化挖掘宣传推广活动,打造福建特色节日文化。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开展惠民文化服务项目,组织文化文艺小分队下基层,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文艺演出、文化服务,真正把文化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严格督促旅行社、景区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防控、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理性消费。
五、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好春运工作。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信息登记、测温验码、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运力保障,优化运力配置,强化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与铁路、民航的衔接,服务群众出行。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升完善福建八闽健康码功能,扩展应用场景和使用范围,尽快与国家、外省健康码实现数据共享,注重保障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针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督促矿山企业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加强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重点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防高处坠落、高层坠物和坍塌事故,严防因赶工期、抢工期引发事故。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绝对安全。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突出抓好水上安全,坚决杜绝非法采运砂行为,强化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抓好能源保供安全,对高风险矿井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加强油气存储运输等危险源巡查。
七、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针对岁末年初违法犯罪易发高发的特点,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巡防巡控,严密高铁公交地铁、车站机场港口、校园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盲点。加大领导接访下访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八、坚持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做好“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和“七一勋章”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
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四风”表现与动向,严查快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惩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注意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对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认真落实值班应急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应急值守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有一名在本地值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省,必须按规定事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要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