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建通〔2016〕64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对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
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漳州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25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将对参与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茂贵
组 员:朱少洪 陈启添 曾剑华 郑 敏 朱 丹
陈迎迎 周忠智 周少迪 林立慧等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6月17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建设处,
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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