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投通〔2016〕54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对永春至永定(闽粤界)
高速公路龙岩段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12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永春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龙岩段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将对参与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征迁等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王建川
组 员:黄增长 张建水 谢桐城 张佰玩 倪政鸿
冯 平 陈佩华 潘洪志 叶 枫 王 青等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6月2日
抄送: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
程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投资处,
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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