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省政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自觉接受省人大依法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成效和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省政府压实有关地方和省直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部门的整改监督职责,落实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对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防止问题屡审屡犯,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反映了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三大攻坚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大部分问题已整改,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如下:
一、加强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资金分配固化的格局未有效破解”问题,省级在编制2020年度预算工作中已开始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并组织研究制定《福建省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中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计划在条件比较成熟的设区市本级、部分县(市、区)同步开展改革试点。
二是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基层预算管理粗放”“部门预算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积极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库,编制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的跟踪及结果运用,省级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两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执行进度慢、资金效益差的项目,相应调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三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省级在编制2020年度预算中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培训费等支出,坚持“非危不修”原则,一律暂缓批复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1—9月,全省一般性支出282.47亿元,同比下降11.6%,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支持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针对部分单位一般性支出未压减10%问题,2020年省财政厅和省直预算单位已进一步强化压减一般性支出任务。
四是加大资金盘活统筹使用力度。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资金结余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统筹力度,清理收回省直各部门当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由省财政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重大项目支出。有关市县加大项目推进和沉淀资金盘活力度,建立项目进度跟踪通报和反馈机制,已盘活安排项目结余资金和沉淀市县的省级专项资金31.27亿元。
五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紧平衡状态下的支出结构和预算安排仍需优化”问题,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资金管理方式,精准保障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截至9月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公共卫生支出、扶贫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分别增长96.3%、59.2%、27.1%、23.4%;民生支出占比75.3%,持续保持在七成以上;省财政累计下达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65.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2.6%。
六是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管理。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规范”问题,省直部门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分解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下一步将结合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提前谋划资金分配方案,规范做好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工作。
七是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和专项债券管理。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有限、资金利用率低等问题,聚焦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推进基金布局适度集中,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专项债券配置和投向不尽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将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领域,加快债券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落实民生政策方面
一是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部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组织开展“稳就业八闽行”政策宣讲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政策配套,加快推动有关政策落地见效。宁德市针对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设置条件不合理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政策门槛,扩大返还受益面。个别市县针对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问题,已受理申请或发放贷款2055万元;对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问题,正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使用专账资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建成或未形成有效供给、分配审核把关不严、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准入门槛,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并对青年医生教师、公安协警、地铁职工、消防救援人员、家政从业人员等实施精准保障;对列入全省棚改年度计划的项目,进一步开展棚改逾期安置问题排查处置;加快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已通过清退公租房等方式落实整改;相关市县限价房销售款、公有产权房拍卖款等收入已全额上缴财政;338套棚改项目住房已建成。
三是完善医保基金管理。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强化日常医疗稽核、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创新医保监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等提升监管能力,基金监管创新“两试点一示范”在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中期评估中获评“优秀”。2020年6月印发实施《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加强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深入推进医保基金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建立健全医保监管长效机制。相关地市针对部分困难群体未享受医保基金优惠待遇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企业少缴医保费问题等问题,足额退还部分困难群体人员纳入医疗救助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对未参保残疾人员补建参保账目、补缴医疗保险,并督促有关企业补缴职工医保费;针对医保基金账户未足额享受优惠利率问题,经办银行已归还少计的医保基金存款利息。
三、推进三大攻坚战方面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全省脱贫攻坚质量调研,推动脱贫攻坚责任、任务、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建立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推行“一键报贫”,及时将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收入略高于现行扶贫标准的边缘户确定为监测对象,对7293户23989人进行单列管理、重点帮扶。针对5个县学前教育基础和资源薄弱、普惠率低的问题,有关地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快教育设施建设,已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补建幼儿园1所、补充认定普惠性幼儿园30所,进一步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其中4个县普惠率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个别县国控断面水质、污染物减排、污水管网建设等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组织开展地方河长履职情况监督检查,集中约谈未落实整改责任的县级河长;紧盯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以县为单位打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管护,推动按市场化运行。针对资金应征未征、应缴未缴、滞留闲置的问题,已通过补征缴、补拨付、收回财政等方式落实整改。
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担保机构、村镇银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策划与储备,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做好政府债券需求申报、筛选和审核工作;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完善担保评估、代偿追偿、抵押资产处置等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切实提高拨备覆盖率和代偿回收率;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化险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村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工作。
四、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生猪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将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将全省生猪养殖目标任务细化到县、落实到场,并建立省市县三级挂钩联系机制;先后印发《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等6份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批复、验收、建后管护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加强资金管理,相关市县通过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拨付或盘活使用、归还原渠道等方式落实整改6489.64万元。
二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生态保护管控不够衔接问题,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对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在全省组织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自然资源动态执法工作,叫停122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报批、22宗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
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一些减税降费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问题,有关市县、部门通过完善制度、清理清退、及时返还等方式落实具体整改,8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出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相关政策。针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还有待加强问题,出台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若干措施等政策,设立两期共2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增信服务;制定村镇银行“坚守定位”监测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指标进行监测通报,持续提升村镇银行支农支小服务水平。针对未及时清退保证金问题,有关市县通过清退或上缴财政落实整改。针对个别银行降准释放资金用于债转股项目进度缓慢、信贷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至2020年10月底,已使用的债转股定向降准资金较上年末增加46.48亿元;制造业信用类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12%。
从整改情况看,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还在持续推进整改中。预算管理精细化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整改;建设项目进度滞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快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继续推进整改;空间规划约束和生态保护管控还不够衔接的问题,需待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国务院批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正式发布后一并更新调整到位;还有一些问题已采取了整改措施,但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才能落实到位。
对尚在整改的问题,省政府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逐一完成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并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特别是涉及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问题,认真研究、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推动从源头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管理、提升绩效、促进改革,进一步筑牢审计防护体系,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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