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工作跟踪审计开展情况
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开展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投发〔2010〕167号),2012年9月,福建省审计厅和各设区市审计局先后派出12个审计组计69人赴新疆,对我省援疆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援建项目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署审办投发〔2011〕150号有关分工要求,结合援疆工程建设进度,2012年对全部由福建省投资的4个“交钥匙”项目(其中厦门3个、龙岩1个)项目总投资7,149 万元和1个“交支票”(龙岩)项目总投资315万元进行了重点审计,对其中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5个项目总投资7,464 万元(其中厦门3个、龙岩2个)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1,210.11万元。对福建省援疆资金为主联合投资25个项目总投资10,265万元进行跟踪审计;对当地资金投资为主的14个项目,总投资81,093万元,以及全省各设区市援建的游牧民定居工程12,880万元,富民安居工程项目62,038万元等,进行资金到位情况的跟踪审计调查。
二、福建省援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福建省援疆年度计划,2012年,福建省援建项目51个,规划总投资225,95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923万元,福建省援助38,982万元,自治区配套11,244万元,其他投资161,810万元。
截至2012年9月底,计划投资到位资金合计126,582.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393.50万元,福建省援助35,357.50万元,自治区配套10,119.60万元,其他投资69,711.90万元。
截至2012年9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21,276.8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575万元,福建省援助28,310万元,自治区配套8,261.85万元,其他投资77,130.04万元。
截至2012年9月底,计划开工项目51个,实际开工项目43个,计划完工项目44个,实际完工项目6个。
三、审计评价
两年来,福建省援疆工作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新疆昌吉州党委政府的配合支持,援建工作进展顺利,成果凸显。
一是落实惠民政策,建设民生项目94个,安排援疆资金80,817万元,占两个年度援疆资金的88.7%,改善了17500多户农牧民的居住条件,建成了7个学校(幼儿园)、15个医院(卫生室)、24个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村级办公及群众活动场所,促进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和民族团结进步。
二是实施“三个双一百”工程,两年共安排智力援疆资金5,996.89万元,为受援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新一轮援疆以来,福建省已选派638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昌吉州开展支教、支医、支农服务;昌吉方面已选派516名人员赴福建接收培训教育。实施赴闽培训千名干部工程,去年安排接收昌吉州到福建培训的干部2000多人,今年培训1600多名昌吉州基层干部和其他干部人才。同时昌吉州选派43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在福建学习和实习工作。
三是促进产业对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截止2012年9月底,昌吉共引进闽昌产业对接项目39个,项目签约金额97.83亿元,实际到资36.11亿元,项目履约率100%。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福建省援疆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符合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援疆,三年完成”的目标要求,援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审计抽查的部分援建项目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个别问题。省前指及各设区市分前指能积极采纳跟踪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努力做好跟进督查整改,确保了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
四、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两个项目超概算263.27万元;五个项目施工等单位套用工程定额错误、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计价计量等原因多报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后已核减1,210.11万元;五个项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未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等,造成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1,926.74万元;一个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及工期延后,影响援疆资金的及时到位;一个项目工程监理人员没有执业证书,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监理日记未记录,监理履约不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福建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已分别出具审计报告,责成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整改。
五、审计建议
(一)对于个别未及时开工项目,相关分指挥部应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已开工项目加快实施,未开工项目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确保援建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加强在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运作,把好概算关、质量关、安全关、造价关,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发挥好投资效益。
(三)福建省前指和各分前指应督促、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计划资金和工程进度,及时筹集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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