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福建省商标协会“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结果的意见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1-03-07 11:35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行〔2011〕36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福建省商标协会
“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结果的意见
 
福建省商标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福建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福建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福建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治〔2010〕5号)的要求,福建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我厅派出检查组,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对你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出具如下检查结果意见:
一、基本情况
你单位2002年4月经民政厅批准成立,行政主管部门为省工商局。主要开展理论研究、编印会刊、提供信息服务及人员培训等业务,现有会员约600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入经费、会员费收入。2008年至2010年6月收入1,683,314.62元,支出2,397,333.16元,超支714,018.54元,2007年底非限定性净资产结转1,369,088.33元,至2010年6月底累计结余655,069.79元。
检查组在你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2008至2010年6月期间的账务收支情况。
你单位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并对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支持和配合。检查期间检查组根据规定进行了检查公示,至检查工作结束日止未接到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情况
你单位根据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进行了自查,及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福建省2010年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范围的社团和公募基金会基本情况统计表》。自查结果上报“小金库”金额为零。经检查核实,情况属实。
三、专项检查结论
经过检查,未发现你单位存在《福建省省本级社会团体“小金库”重点检查实施方案》通知中有关“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的相关事项。
四、审计建议
你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控制补助会议经费、接待费等费用的支出,规范报销手续,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报销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小金库 专项检查 结果意见
 
抄送:省纪委、省“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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