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结果的意见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1-03-07 11:34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行〔2011〕34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结果的意见
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福建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治〔2010〕5号)要求,福建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我厅派出检查组,于2010年11月22日至24日对你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出具如下专项检查结果意见:
一、基本情况
你单位系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业务管理归属于省经济社团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现有工作人员共11人,下设联络部、技术部及办公室等服务机构。会员单位主要是从事涉及环保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关联单位。资金来源主要有会员费、会员企业捐赠、技术研究课题费、技术服务收入等。2008至2010年6月收入合计233.17万元,支出合计195.98万元,结余37.19万元,至2010年6月净资产总额为125.92万元。投资单位一是福飞环保产业技术咨询部,主要开展有偿的环评技术咨询经营活动,2008至2010年6月净利润总额为22.7万元,截止2010年6月净资产总额为102.28万元;二是福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08至2010年9月净利润总额为140.13万元,截止2010年9月净资产总额为185.82万元,该中心已于2010年9月30日起停止该项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
检查组在你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2008至2010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并根据资金往来情况延伸检查了你单位投资成立的两家企业。
你单位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并对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支持和配合。重点检查期间检查组根据规定进行了检查公示,至检查工作结束日止未接到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及检查核实情况
你单位根据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了自查与整改工作小组,由会长任组长,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福建省2010年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范围的社团和公募基金会基本情况统计表》。自查结果上报“小金库”金额为零。关于协会下属“福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清理情况如下:
2009年7-8月,省“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组对省环保厅实施检查,延伸检查了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小金库”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闽财监〔2010〕24号文件要求协会投资成立的“福州福飞环保产业技术咨询部”和“福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两家投资企业进行清算,停止不合理收费,将预算外收入性质的收费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10年9月成立清算工作小组(由会长、秘书长、评估中心负责人以及省环保厅财务人员组成),停止了企业评估及收费业务,将该业务纳入由省政府批准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并由福州豪顺鑫税务师事务所对评估中心进行审计,出具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销报告》和《税务注销审计报告》。现正在分别向地税、国税机关注销税务登记,2011年初将完成资产清算工作。
经查核上述情况属实。
三、重点检查结论
经过检查组的查核,未发现该单位存在《福建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中有关“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的相关事项。
鉴于该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状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协会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投资单位福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清算后的资产处置管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小金库 专项检查 结果 意见
抄送:省纪委,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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