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5年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2号文件精神,以及《2015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5〕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等要求,制定了《福建省审计厅2015年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为审计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综合应用二部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网站性能及运行维护、网站内容保障与协同和新技术应用能力等考核内容进行分解量化到各处室、单位,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省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绩效检查、考评和验收。一年来,通过全厅机关审计干部的共同努力,网站建设成效明显:
一、健全机制,确保网站建设责任到位
我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和计算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各处室、单位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的政府网站工作机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和各处室、单位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明确厅办公室和计算机中心为责任部门,厅办公室和计算机中心派出二名兼职人员负责协调和具体工作,各处室、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并确定一名兼职人员,抓好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任务的工作落实。我厅坚持落实自查自评报告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请示规定。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定期采取集体会诊,逐项进行整改。今年我厅在网站建设上,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网上办事三大功能的作用,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运行维护和保障与协调等栏目进行细化,网站建设成效明显。
二、明确规定,确保网站运行维护顺畅
我厅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需求,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由厅办公室和计算机中心的兼职人员负责网站运行维护工作,各处室、单位固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提供,目前我厅全体审计干部、职工掌握了OA软件的应用、公文电子化管理和电子公文跨部门流转;完成了电子公文库建设;政务信息用户目录,实现了统一的用户身份论证和单点登录。二是制订管理制度。我厅制定了《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网站升级科学。我厅扩大了网站服务功能,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在线访谈,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新增导师带徒和三严三实特色栏目,在去年开发法人库、证照库和政务通接口的基础上,今年配合空间中心新增市场监管信息库,开发了智能互动系统和手机网站功能等。
三、加大投入,确保网站系统性能提升
我厅逐步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投资力度,在门户网站改版升级7.6万元的基础上,今年投入20万元对网站进行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库结构整改升级、新增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功能,以及开发智能互动系统和对全省审计系统网站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等。我厅已全面普及了OA软件应用,提高了业务系统应用深度,完成了所有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现了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各政务部门业务系统的连通,为全面开展信息共享提供基本条件。实现了部门业务信息资源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在线连通,完善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了基础。
四、落实制度,确保网站重要信息安全
依照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重要领域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我厅对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和安全测评;对电子政务标准编目、标准规范和标准符合性情况进行等级保护管理。实现了完整的、规范的政务处理流程,如:成立了《审计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工作小组》;签订了《福建省党政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和《福建省审计厅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制定了《福建省审计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管理办法》、《福建省审计厅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审计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与海西天成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网站系统运行保密协议,每年两次开展门户网站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情况检查等。确保了我厅网络、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目前没有发生网站安全事故和事件。
五、严格检查,确保网站指标任务落实
我厅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报送网站建设工作总结》的要求,对照《2015年省直单位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我厅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达到了上级规定的要求,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网站性能及运行维护、网站内容保障与协同和新技术应用能力等考核内容的自查自评,我厅均达到了考核分值的要求。因我厅没有专题内容保障任务,因此没有参与网上办事(网上没有审批业务)20分和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及部分专题内容保障15分的考核。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联系人:甘春龙 电话:0591-63396019)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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