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7-12-27 15:10

省政府法制办: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7〕110号)要求,现将省审计厅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任务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思路函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方案》,深入推进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省审计厅根据《纲要》《方案》要求,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印发《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细化加强审计监督的工作意见。2017年,省审计厅按照《福建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任务。一是以全面资金审计为抓手,实现省一


级预算单位主要预算指标数据分析全覆盖以及个体单位的深度全覆盖。二是以专项审计为抓手,实现同类型所有单位审计触角的全覆盖,如今年省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状况审计调查,涉及省国资委监管的全部18户企业集团。三是以各层级代表性单位为抓手,实现某一领域审计的全覆盖,如今年全省精准扶贫审计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组织方式,对精准扶贫涉及的县市区实现审计全覆盖。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意见要求,积极构建以领导干部责任为主体、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两翼的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框架。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和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深入推进全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为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重点改革任务,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审计厅代拟了《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用于指导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更好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2017年省审计厅开展漳州市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并组织全省9个设区市审计机关分别对9个县(市、区)实施审计;省审计厅指导南平市审计局进一步开展乡(镇)层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闽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在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

三、落实普法规划,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省审计厅根据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普法规划,制定印发《福建省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至全省审计机关。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省审计厅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年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 1130 126举办全厅“两学一做” 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作为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请省委 党校 教授讲座“法治建设与权力监督和制约”,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审计机关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开展系列活动,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厅机关三级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厅机关户外宣传栏等网络宣传平台发布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组织全厅干部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以及福建省第二届“全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01741014日,举办省审计厅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研讨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摘编》,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闭卷测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深刻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省审计厅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福建省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有序推进。为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水平,省审计厅于 417 421在厦门市委党校举办全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研讨班。重点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法治化水平。

(五)把“法律六进”工作与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审计案例宣讲活动。2016年末以来,由厅党组成员和审计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分赴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国资、教育、住建等系统举办审计案例宣讲活动,共举办7场累计1300多人参加,宣传当前审计机关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讲解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企业审计、高校审计等方面发现的共性问题,以案释法,防止审计问题屡查屡犯。二是开展审计案例资料送上门活动。向省直部门赠阅国家审计案例故事、审计案例分析报告等材料,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提高了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控制体系。省审计厅通过开展厅机关、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考核和对设区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强化审计层级监督。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全面审理、重大审计事项业务会议审理,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机制。

(一)开展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为了推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审计署《对省级审计机关考核办法(试行)》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对2016年度审计项目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注重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问题,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积极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注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促进增收节支成效明显。根据考核结果,我省推荐3个审计项目参加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地方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我省厦门市审计局实施的厦门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获2017年地方优秀审计项目。

(二)对设区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强化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今年省审计厅对龙岩、漳州等2个设区市审计局2016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主要是检查程序是否到位、实体是否合法、质量控制是否有效等,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审计机关。

(三)开展审计项目全面审理。2017年,省审计厅法规处对全厅64个审计项目出具的审计法律文书进行把关,通过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有效地避免了审计执法行为不规范和随意性问题,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今年省审计厅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健全审计法制工作机构,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省审计厅设置法规处,现有人员5名,其中1名为公职律师,法规处承担着审计机关的立法协调、内部复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审计普法教育、审计法制宣传、厅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和全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均由法规处进行审理把关,省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制订了《福建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福建省审计厅审计业务会议规则》,规定所有审计法律文书均应通过法规处审理,所有审计业务会议法规处都要参加,保证法律顾问在厅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明年,我省审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审计署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纲要》《方案》部署的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服务福建改革发展稳定。

(一)稳步推进“一体两翼”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框架。做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者并重,既有机结合,又各有侧重。促进落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进我省审计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实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完成审计全覆盖基础工作,全面建成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等改革。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审计厅权责清单。

(三)深化公共资金、公共资产等领域审计。一是深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树立绩效审计理念,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使用。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促进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三是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监督。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依法规范开展投资审计工作,依法行使审计权力,加强对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监督的再监督。四是加强民生审计。关注扶贫、教育、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促进民生政策有效执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五是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等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福建省审计厅

2017 12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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