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福建省审计厅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4-09-26 16:49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审计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4〕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厅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49号),福建省审计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设区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省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省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省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省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署授权对中央驻闽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闽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设区市政府共同领导设区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监督市、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设区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省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审计厅包括25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办、驻厅纪检监察室、厅驻平潭综合实验区办事处)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审计厅

财政核拨

185

179

福建省审计厅审计举报中心

财政核拨

15

13

福建省审计科研所(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21

18

福建省审计厅计算机应用中心

财政核拨

10

7

福建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财政核补

20

1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福建省审计厅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好权力运行和权益保障两个基本环节,服务“三财”建设(生财、聚财、用财),创新审计理念,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民生审计,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一是继续把关注民生、体现民意、维护民利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目标;二是延伸审计链条,服务“三农”,大力推进乡镇审计办事处工作,至2013年底全省已设立27个乡镇审计办事处,积极开展涉农审计工作。

(二)探索政策跟踪审计,服务政府宏观管理与决策。将为宏观决策与宏观管理服务作为审计工作创新的着力点,努力探索将审计作为宏观调控重要工具的实现路径。

(三)深化财政金融审计,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7个设区市本级、65个县本级和770个乡镇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涉及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7242个。开展金融和外资项目审计,对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及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防范金融风险。

(四)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助推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操作规范、计划管理、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式,实行“上下一盘棋”、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提高投资项目效益。为更好服务“五大战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加大投资审计力度,开展了高速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新疆发展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巩固审计事业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审计法治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是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审计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福建审计精神,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推动全省审计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五是着力打造廉政品牌,打造“闽审清风文化”、“廉洁审计方法”、“免疫系统先锋”三大品牌,进一步落实廉政防控风险措施。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福建省审计厅2013 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1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08.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452.6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

4.其他收入234.13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91.59万元。

(二)2013 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010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86.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2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0.12万元,公用支出3081.58万元。

2.项目支出727.95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3086.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 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960.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审计事务5882.8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举报中心)以及厅属3个非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我省全省性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重点投资项目等审计项目的审计经费支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维护费支出;厅机关及厅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护改造等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1.7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举报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76.89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所属3个非参公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219.3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举报中心)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20.46万元,主要用于我厅所属3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219.1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提租补贴73.2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

(八)信息化建设2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金审工程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54万元,公务接待费3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年支出42.55万元,主要用于对我省驻外国有企业开展正常审计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出国(境)学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先进的审计工作经验和理念等因公出国(境)支出。2013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8人次。与2012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有关规定,取消了3个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减少因公临时出国人数1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108.54万元。其中:调拨新增2辆公务用车的购置税支出3.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28.27%、95.99%。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购置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新增2辆公务用车是通过调拨新增。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30.43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系统来闽调研、交流、指导审计工作,以及本省市县(区)相关单位沟通、反馈审计情况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3批次、接待总人数1805人。与2012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0.71%。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附件: 1.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XLS      

       2.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3.“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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