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申请安排省级公路发展项目公证审计经费的函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11-05-31 08:46
福建省审计厅
闽审办函〔2011〕22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申请安排
省级公路发展项目公证审计经费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世界银行贷款福建省级公路发展项目(贷款编号4840-CHA)于2007年8月30日签订《世行贷款协定》,并于2007年11月28日生效执行,概算总投资161.65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3.20亿美元,建设期5.5年,由福建省农村公路859条(段)3809.38公里、永武高速公路195公里组成,系世行在我国试点的部门投资项目。项目分布在全省福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七个设区市49个县(市)317个乡镇936个行政村。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审外资授〔2007〕440号),今年我厅继续组织对福建省级公路发展项目进行公证审计,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具公证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印发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公证审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8〕645号)关于2006年12月31日后签署贷款协议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经费应由省级财政部门保障的规定,去年我厅根据贵厅安排的省级公路发展项目公证审计经费已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审计外勤经费及相关培训、汇总审计报告开支等。经测算,本年度该专项审计需审计经费47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申请,请支持核拨。
附件:福建省级公路发展项目公证审计经费测算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审计 经费 申请 函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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