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国有企业子公司经营和投资项目监管
近期,龙岩市审计局对交发集团审计发现,集团对所属子公司监管不够到位,子公司经营和投资项目问题较为突出。一是经营不规范。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和做流量贸易,造成难以收回的应收帐款金额大;对外合作经营的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造成投入资金难以收回;未经出资人批准出借资金给参股企业,借出资金难以收回。二是贸易业务管理缺失。会计核算依据不充分、采购商品无法提供检测报告。不相容职务未分离、业务电子数据记录不规范。三是损失未按规定程序批准。大额存货盘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情况下直接列损失;房地产经营项目前期费用未经出资人批准冲减所有者权益;四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招标控制价未通过第三方审核,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不规范,采取由施工方全面承包管理、履行所属子公司应履行的权责。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不规范。审计建议:一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如,建立企业财务预算工作制度和编制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加强授权审批控制;建立集团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国有一级企业应根据《关于深化龙岩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设立监委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和监委会管理体制、制度和机制,确实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的监管,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所属公司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加强对会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龙岩市审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