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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固定资产管理

日期:2019-07-10 10:13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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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比较不规范,其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实物与账面存在较大差异;二、未经批准出借固定资产,将部分固定资产出借给下属单位县时并未办理审批手续;三、闲置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置;四、购买的办公设备未及时列入固定资产。 

  针对上述现象,审计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一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对需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地进行审批办理处理手续;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维护资产安全完整。(闽侯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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