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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让国企自行组织招标过程成为监管盲区

日期:2019-02-20 09:57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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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区审计局近期对国企审计中发现,由其自行组织招标项目,若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在邀请招标过程中,部分国企存在未编制招标文件、未发出中标通知书、开标时投标人未到场、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未作废标处理、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少于3人未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作用,重视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并落实好企业管理制度;履行好招标人职责等审计建议。通过审计,有效推动内部管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海沧区审计局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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