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审计文苑专栏 > 审计漫谈

审计与监察应“双剑合璧”

日期:2018-05-29 08:30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 | |

今年3月,十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标志着我国监察工作进入新时代。《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党的十九大把“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写入新时代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审计机关同样备受关注,两者同为反腐败斗争的“利剑”,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从两者的互通互补性谈谈审计与监察应“双剑合璧”。

一、审计与监察的相同点

    (一)从体系目标看,两者均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审计或监察体系,提出监督范围全覆盖,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从法律制度看,两者分别在《审计法》和《监察法》的框架下依法履行职责,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准绳依据,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三)从组织架构看,两者同属政府行政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或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两者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

(四)从监督对象看,两者均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情况和守法守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都是依法行使监督权。

(五)从发挥作用看,两者都起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作用,对腐败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堪称反腐败的“利剑”。

此外,两者在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被监督对象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建议和决定、依法公开有关信息等方面都有类似之处。

二、审计与监察的不同点

    (一)监督范围有所不同。国家监察机关主要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范围不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组织、机构和企业。

(二)监督侧重点有所不同。国家监察机关侧重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进行监督,而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监督,侧重对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

(三)权限手段有所不同。国家监察机关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而国家审计机关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一般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查处,权限手段有限。

    (四)作用广度有所不同。国家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权监督的主要作用在于反腐倡廉,而国家审计监督不仅有反腐倡廉作用,还有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独特作用。比如重大国家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专项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绩效审计等,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监督作用。

三、审计与监察的互通互补

从以上相同点与不同点不难看出,审计与监察工作具有互通互补性,审计机关与监察机关应加强合作与交流,整合有限资源力量,双拳出击、双剑合璧,发挥“1+1>2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一)计划安排互通互补。审计与监察都提出监督范围全覆盖,但如果两者同时对同一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增加被监督单位的负担,二是容易造成力量资源重复浪费。因此,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上,双方可以加强沟通协调,尽量避免重复监督,加速全覆盖进程。

(二)人才力量互通互补。审计和监察部门的人员各自熟悉本部门的办案程序、职责范围、业务技能,对一些需要联合办案的事项,双方可以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人员集中办案,实现优势互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办案手段互通互补。在联合办案中,审计与监察工作的技能技巧和方式方法各不相同,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同时可以利用审计部门的“提供报送资料权、封存资料资产权、查询金融机构存款权”和监察部门的“两指”规定等权限,来弥补单独办案手段的不足。

(四)信息资源互通互补。由于案件内容和性质的交叉,一些违法违纪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往往交汇存在,需要双方通力协作。双方可根据各自监督职能,互通案源信息、共同分析案情、查找疑点线索、统一分工部署,有效节约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

新时代赋予审计和监察机关新使命、新职责,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审计干部而言,打铁还需自身硬,不仅要精通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还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只有保持自身清正廉洁,才能保证更好地履职尽责。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审计干部要提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积极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做出新贡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