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审计:坚持研究型审计,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措施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23-11-17 17:13

  审计整改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局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集中体现了审计工作的成效。漳平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审计事项和审计对象的研究,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措施,致力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成果的利用,最大化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动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跟踪检查管理规定》,通过 “审计—整改—规范—提升”这条主线,进一步落实审计组审计整改的相关责任,持续深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真正整改。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建立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实行整改落实情况清单动态管理,按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对账销号,实现每月跟踪、季度汇报的动态管理,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整改责任;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限时督促被审计单位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对因历史遗留、涉及体制机制建设等深层次问题,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应针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并向审计机关报备。 

  三是构建审计整改工作“约谈制”。开展分管市领导对被审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审计整改约谈机制,精准锁定约谈对象,明确被约谈单位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做到“三必惩”:即落实约谈要求不到位必惩、整改不力必惩、发现违纪问题必惩,切实保证约谈的严肃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大大增强审计整改的力度,并成为加强审计工作的“新常态”。2021-2023年共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第一责任人约谈6次,共28人次。 

  四是建立预警提示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建立审计提醒告知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及提升能力机制等三项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已发放《审计预警提示函》14份,涉及8个部门主要领导及6个我市即将开工的重大项目,告知新到任的主要领导该单位在历次接受审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尚未完成整改事项,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把重大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是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督查。每年上半年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督查工作,对上一年度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通过对督促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督促结果专题向市政府汇报,倒逼相关部门重视整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使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是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在报告中明确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等方面具体内容,使人大代表们更好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实际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不断加大人大督促整改工作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漳平市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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