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科室牢固确立“以学为本、以研为基、研用结合”的理念,推动局机关研究型审计全面铺开、深入开展,用研究指导审计实践,用审计实践检验研究成果,不断推动研究型审计在内容、形式、方法上落实落细落到位,泉州市审计局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制度引领,奠定研究型审计基础。制定“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通过“五个一”下达研究型审计任务,通过研究型审计指导审计实践,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审前研究,夯实审计知识储备。以科室为单位,组织相应审计组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域,强化对项目审计领域知识的学习及政策研究,及时全面搜集相关政策法规及其解读等,及时建立被审计领域政策法规库,理出重点事项。
三、坚持应用导向,将研究贯穿审计全过程。在审计立项上,充分考虑上级相关政策导向及本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关注热点、民生痛点、改革堵点以及制约审计发展的难点问题,把稳宏观经济、推动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审计目标,选择一批能够突出政策落实、财政绩效、民生成效、公共利益的项目开展重点审计监督,体现审计服务保障能力。在审计对象上,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路径,围绕“做实”下功夫,将研究型审计理念和思维贯穿计划立项、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报告整改的各环节全过程。在审计内容上,开门搞研究,深入基层单位、主管部门,与专家学者交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科学编制工作方案。在方式方法上,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搜集大数据,搭建大数据模型分析平台,紧盯问题特征和改革发展方向开展大数据专题分析。在项目实施中,深入开展“穿透式”审计。
四、坚持成果转化,推动审计工作质效“再提升”。在结果运用上,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提炼,着力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并集思广益,以全局视野、系统的思维、改革的思路,研提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最终达到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目的。同时,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五、坚持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加强指导管理;各业务科室、审计组要深入贯彻,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并积极收集、整理、归纳、总结研究型审计经验做法及亮点,提炼审计成果,共同推动提升局研究型审计工作水平。(泉州市审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