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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决策

日期:2019-09-05 10:35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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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加大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力度,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了项目管理和建设成本控制,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审计员在审计过程中总结经验,积极寻找解决的方式方法。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且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做到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尤为重要,但目前审计机关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较多,跟踪审计较少,对于立项过程事前介入和建设管理事中控制不够,所起的监督作用不够全面,只能揭露已经造成的问题,对于建设过程中已经造成的损失浪费难以挽回。 

  审计员积极探索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当前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跟踪审计要讲策略、方法和重点,做到审计重点项目,跟踪审计重点。从计划制度中保证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优先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大、关系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为跟踪投资审计重点,促使投资项目审计实现动态审计的常规化。在实施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必须摆正位置,只能作为第四方参与重要环节的控制,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重大变更等,但不能干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施工管理。 

  二是对一些财政性投资项目,审计机关、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甚至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都可以监管,对建设项目的审查由于受利益的驱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这些不同的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加以规范,造成目前监管体系比较混乱的局面。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交叉重复检查多,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一个部门行使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职责,出现了有的项目一年接受若干次检查,而有的项目从建设到结束没有监管部门过问的怪现象。基层审计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在协调与财政部门的关系上牵制了大量的精力。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法律迫在眉睫。首先,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的法定程序。其次,通过拓宽审计内容、明确审计依据、提高法律效力等方式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最终从法律上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再次,要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提高审计工作威慑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需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纠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少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效益审计扩展的观念,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而通过效益审计,可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效益审计考核的标准是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效益审计要对经济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和考核,对影响经济活动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开展效益审计,有助于从深层次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对策,帮助被审计单位在未来的经济活动中建立防范措施、预警系统,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持续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积极推行效益审计,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进行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效益审计既要考虑投资结构的合理性,投资规模的适当性,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使用效果的综合性、使用过程的公平性,又要检查项目建设的宏观性、公众性、关键性、基础性、牵动性和对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的影响,把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长远效益与当前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 

  审计工作是一项集严谨、细心、耐心、探索、创新等为一体的工作,需要审计员不断的去学习,去研究,去探索的事业。审计员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并不断的更新知识,改进审计方法方式,才能够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为审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连江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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