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闽侯县审计局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坚持以“数据引领”做好审前准备、以“问题导向”做深现场实施、以“严肃处理”做透审后监督,对乡村振兴项目进行重点审计。抽查发现乡村振兴项目的结算编制存在虚增工程量,施工材料规格不达标未能核减造价等问题。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重新组织现场核对验收,结算重新审核,核减工程款并挽回财政损失共计25.1万元。
一是坚持数据为先导,夯实审前准备基础。提前收集获取乡镇工程项目台账,结合被审计单位财务支出数据,全面摸清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模,筛选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已竣工结算且便于现场实地核验的项目,初步确定抽查的5个工程。通过“数据线上跑”替代“人员路上跑”,切实提高审计效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现场实施环节。通过初看预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报告,并结合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预先锁定“栈道面层硅晶石仿木材料600*320*30mm”、石料汀步800*300*500mm”、“支架方钢龙骨由40*60*30mm变更为60*60*5mm,造价变化不大”等施工疑点。“带着线索去现场”,对疑点工程量与业主单位一起会同施工方、监理方进行实地测量、核对,直接获取真实、直观、完整的第一手资料,筑牢审计证据基础,切实保障审计工作实效。
三是坚持严肃处理,做透审后跟踪监督。针对审计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跟踪处理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组织重新开展验收审价工作,及时核减工程款25.1万。同时,推动乡镇对同类工程进行排查,形成举一反三、抓源治本的监督闭环,切实强化审计监督,巩固拓展审计成果。(闽侯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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