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审计局落实“三项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晋江市审计局以规范行政执法为发力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该局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检查中,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提升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获得全市通报表扬。
一是全程覆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审计前,确认线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线下挂墙公示到位,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公示单,2021年张贴公示项目34个,将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归入审计廉政档案;审计过程中,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执法进度,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主动表明身份,出具内容合法完备的业务文书,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发布审计信息,2021年编发审计信息240篇,被各级采用496篇次;审计结束后,按时依规公布审计结果,公布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二是多措并举,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印发审计业务文书模板,确保审计执法文书要素齐备,格式规范;配备询问室、听证室、音像记录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举行审计听证程序等环节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系统整理并妥善保管每个项目执法全过程档案,分为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四部分材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过程和结论有据可查。
三是优化流程,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有政策法规科专门负责审核审计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并聘请律师为该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审计发现问题法制审核情况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法律论证;合理制定《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增设二次审理环节,通过集中讨论交流意见,有针对性地协助审计组纠偏差错;建立健全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和法制审理人员多重把关的三级复核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定性依据以及处理处罚意见等内容进行复核,并由局领导召开业务会议审定报告内容,要求签具复核意见、会议记录并归档。(晋江市审计局 洪明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