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2021年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审计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工作部署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审计机关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参加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专家授课、厅党组成员讲党课以及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不断强化审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研究出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措施,将法治建设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项目化、所有项目清单化。
二、坚持依法审计,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
全省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审计署工作安排,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服务保障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落实,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2021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2372个单位,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5054篇,被批示采用2017篇次,提出审计建议6630条(已被采纳5907条),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措施1125项。
三、推动健全完善审计规章制度,提升审计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审计有关政府规章修订工作。《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2021年3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4月1日省政府令第216号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二)组织做好审计有关制度文件的清理及立改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厅组成清理工作专班,对2000年以来的审计有关制度文件进行清理,其中: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废止有关投资审计规范性文件3 件;清理其他文件282件,确认继续有效112件、废止147件,需要修订24件。组织开展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规则等多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修订。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对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导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我省审计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及时反馈立法建议和各类法律事务征求意见。认真办理有关法律事务,解答厅机关和市、县(区)审计机关有关法律业务咨询、办理各类征求意见稿50余件,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提升全省审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完善对设区市审计机关领导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对设区市审计机关领导机制,健全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设区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审计厅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办法,完善设区市审计局领导任免征求厅党组意见制度,依法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二)加强全省系统审计执法质量建设。组织做好审计署对我省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加强对市、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对部分市、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推荐工作,推动全省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提升审计质量和规范审计行为。
(三)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审计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和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制度,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全省审计机关法规审理部门认真履行审计项目审理职责,加强审计质量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五、着力服务保障审计监督工作,营造崇法、知法、守法、普法浓厚氛围
(一)多措并举开展学法活动。厅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季度研读周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全厅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保密法以及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知识,积极开展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以及网络安全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等专项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
(二)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全厅干部审计法律知识辅导培训,并按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相关要求,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审计法律专业出卷、考试组织、阅卷、成绩汇总以及证件信息采集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更换申领工作。同时,指导市、县(区)审计机关做好审计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为推动审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奠定基础,进一步提升审计执法能力。
(三)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工作。积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等工作,并指导相关市、县(区)审计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开展实时普法,加强释法析理,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认真做好审计署部署的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调研任务,及时客观反映情况。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2021年福建省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见效。通过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全省三级审计信息共享平台等,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新修订审计法和《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组织全厅干部参加“7.1”建党100周年及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省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38篇内审法律法规等,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同时,将普法工作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审计进点会、反馈会等,向党政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开展审计案例宣讲活动,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提高普法对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六、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2022年法治工作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审计工作的能力,坚持依法审计,推动新时代福建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法治重点工作安排
1.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及分工方案以及审计署《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一体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2. 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贯彻落实《中宣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审计署《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我省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新修订审计法等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3. 健全完善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和厅机关制度制定协调机制,避免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维护制度权威,坚持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关注关键事。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腐败问题,防范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加强审计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5. 强化审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创新审计质量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机制,防控审计风险。完善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