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闽司发明电〔2018〕5号)要求,现将省审计厅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12月29日,省审计厅印发《福建省审计厅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闽审法〔2017〕157号),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细化加强审计监督的工作意见,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审计工作要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促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实。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紧扣“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激活主体、培育动能、风险防范”六个方面,围绕实现政策意图,建立了涵盖政策前期评估、政策执行跟踪、政策效应分析三个重要节点、整体链条的政策审计模式,重点对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养老事业发展、进一步扶持实体企业和降低成本、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以及410个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能源等行业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大格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充分运用财政大数据,实现对131个省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分析全覆盖,推动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安全高效使用。
(三)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开展市县政府债务审计及探索建立审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省属三家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和省属国有企业高风险业务隐患排查,进一步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金融运行、国有企业经营三项审计预警防控机制,研究建立审计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宏观运行分析,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五年组织开展全省扶贫专项审计。今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精准扶贫审计,统筹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同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建立闽宁协作扶贫审计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
三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全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涵盖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等10个专项,涉及69个县(市、区)、490个乡镇,重点关注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落实、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四)围绕服务民生,不断加大民生审计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保障资金、医疗收费等民生重点开展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持续六年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切实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和相关政策落实,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五)深化“一体两翼”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协调发展,统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一次审计、两份报告”。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每个县级审计机关都组织开展1个乡镇或街道的审计,全省共对211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打通政策执行、资金到位、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审计监督链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控制体系
省审计厅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通过开展厅机关、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考核和对设区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强化审计层级监督。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全面审理、重大审计事项业务会议审理,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机制。
(一)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积极探索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领导的方式途径,进一步健全下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制度,完善设区市级领导任免征求厅党组意见制度;制定《设区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审计厅党组述职报告工作的办法(试行)》,2018年6月组织设区市局局长向厅党组作2017年度及2018年度上半年个人述职报告。
(二)开展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为了推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审办法发〔2018〕99号)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2017年度全省审计项目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注重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问题,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积极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注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促进增收节支成效明显。根据考核结果,确定21个审计项目成绩优秀,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三个项目参加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同时还推荐一个项目参加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地方扶贫审计项目的单项评选。
(三)对设区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强化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今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南平、三明等2个设区市审计局及部分所辖县区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主要是检查程序是否到位、实体是否合法、质量控制是否有效等,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审计机关。
(四)开展审计项目全面审理。2018年,省审计厅法规处对全厅100个审计项目出具的审计法律文书进行把关,通过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有效地避免了审计执法行为不规范和随意性问题,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今年省审计厅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完善审计执法制度体系
(一)及时反馈立法建议。对审计署、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及各部门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参加咨询论证会,2018年办理各类征求意见25件,均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开展《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9号)的修订工作。今年初,审计署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为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省审计厅开展了《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修订工作。修改稿共征求102个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意见,并召开座谈会,邀请12家省直内审机构负责人参加,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形成报送省政府的修改稿。《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改工作已被列入201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三)做好省审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编制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省审计厅认真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明晰部门内部责任分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2018年初,经省政府同意,依法确定省审计厅权责事项41项,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权责事项10项,审计厅已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投资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和全国投资审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工作调研和沟通协调,针对基层投资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投资审计定位不准确等问题,省审计厅依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拟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围绕理顺审计监督与工程管理的关系、依法严格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
五、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省审计厅党组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班等形式,组织学法用法活动,内容涉及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审计厅及时召开党组中心组成员及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学习,2018年4月19日,由厅法规处负责人给全厅审计干部专题解读宪法修正案。为彰显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教育和激励机关干部忠于宪法、依法履责,2018年5月28日,省审计厅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红监誓,这次宪法宣誓活动是一次生动的法治课,树立我厅干部对宪法的尊崇和对法治的信仰。
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开展系列活动,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厅机关三级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厅机关户外宣传栏等网络宣传平台发布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组织全厅干部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二)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根据审计机关工作特点,为了做好我省审计机关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省审计厅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在福州举办全省审计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视频培训,全省审计机关干部职工2040人集中收看学习,邀请我省信息网络重点实验专家授课,解读网络安全法,介绍网络安全趋势,依法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省审计厅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研讨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摘编》,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闭卷测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审计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传播媒体,对审计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全省三级审计信息共享平台、闽审党建等发布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材料。把“法律六进”工作与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一是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向各级党政领导、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等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审计监督的重要性以及审计机关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维护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审计案例宣讲活动。由厅领导和审计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宣传当前审计机关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讲解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企业审计、高校审计等方面发现的共性问题,以案释法,防止审计问题屡查屡犯。二是开展审计案例资料送上门活动。向省直部门赠阅国家审计案例故事、审计案例分析报告等材料,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
六、健全审计法制工作机构
省审计厅设置法规处,现有人员6名,其中公职律师3名,法规处承担着审计机关的立法协调、内部复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审计普法教育、审计法制宣传、厅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和全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均由法规处进行审理把关,省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制订了《福建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福建省审计厅审计业务会议规则》,规定所有审计法律文书均应通过法规处审理,所有审计业务会议法规处都要参加,保证法律顾问在厅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9年,审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发力点,积极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加大对中央和我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将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意见履行有关程序。
(二)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对照《纲要》关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改稿)的出台,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的审计工作大格局,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全覆盖方面的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正向激励和强化监督反向约束机制的办法(试行)》《关于更好地履行宏观管理职责的指导意见》等审计管理制度。坚持权责法定,按照新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面清理整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提高依法审计意识。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中,将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情况作为对下级审计机关,厅各处室、单位和公务员年终考核、干部晋升职务时的重要考核指标。在揭示反映问题时,要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开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