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制宣传专栏

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例三

日期:2016-08-12 00:00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 | |

    武平县永平镇唐屋村党支部书记郑永扬等人工作失职,导致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郑永扬未按要求对上报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申报补助对象的资格进行认真调查、审核,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钟某琪被列为补助对象并领取2012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郑永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唐屋村村委会主任郑太金、永平镇扶贫办原协理员兰启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