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03 10:54   浏览次数: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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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审计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审计厅”门户网站(www.fjaudit.gov.cn)查询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987385。
一、概述
2009 年度我厅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指南更新目录,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施行《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厅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明确两位同志兼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副处级干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制定下发《审计厅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试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途径和运转程序。
二是更新指南目录,完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实时完善充实内容,定期编制更新《目录》、《指南》;对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再次进行清理,对更改和销毁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补充。
三是制定规范办法,推进制度建设。我厅对照《条例》要求,制定了《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的暂行办法(试行)》、《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厅内运转程序(试行)》、《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办法(试行)》、《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的暂行办法(试行)》、《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暂行办法(试行)》等办法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检验制度效果;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制度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制度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条例落实。为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纪念日活动,我们每年“5.1”利用报纸、网站宣传《条例》,利用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精神;采取走出去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请进来现场讲解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结合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了《条例》的学习和讨论等,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 年度,本厅共发布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243条,其中2009年产生的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107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2条,占21.41%;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23%;业务类信息138条,占56.79%;其它类信息50条,占20.57%。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尽快完成2003年以来我厅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对2003年来产生的5000多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目前仍在执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清理出来,经厅法制处、保密委进行保密审查后公开。已完成该项工作,共公开2003年至2009年各类政府信息243条。
(四)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我厅将厅门户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照《指南》、《目录》要求,遵照《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办法》执行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二馆一室”作用。我厅根据业务类型进行分类,按要求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和厅阅览室进行存档,便于公众查阅。三是充分发挥《中国审计报》作用。我厅每年二次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和体会,采用审计动态信息的形式进行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
2009 年我厅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 年我厅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 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我厅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存在有等统一规定、有靠统一做法和有依上级具体指导的思想。二是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都为兼职人员,工作量大,协调困难,很难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量。三是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密和非密的界限也难以确定,导致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比较被动的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建立上下协作体系,尽快打消思想顾虑,逐步推进改革创新;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消除模糊认识,提高配合协作体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09
统计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9
243
  其中:1、网站公开
99
243
        2 、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传真申请数
0
0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 、网上申请数
0
0
        5 、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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