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000-2016-00018
- 备注/文号: 闽审法函〔2016〕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09 00:00
省卫计委、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关于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署决定在全国审计系统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纪检监察系统的做法,省审计厅对现已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退出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特此函告。
附件: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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