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000-2013-00076
- 备注/文号: 闽审办〔2013〕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3-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办〔2013〕53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计算机保密管理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闽国保通〔2013〕13号通报精神,我厅近期出现一起内部计算机违规外联的情况,经闽保公司专业人员核查是手机插入计算机充电造成违规外联问题,但也反映计算机保密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厅领导高度重视,厅保密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措施,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制。各处室、单位领导应按照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本处室、单位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严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今后对人员岗位变动和更新上交的计算机以及库存计算机外借工作使用等必须填写专用表格,并经仓管人员、借用人签字后由计算机中心检测、鉴定签注意见,并经办公室审定后办理借用手续。
二、深入开展计算机保密管理宣传教育。信息安全是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在做好技防的同时,必须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各处室、单位都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对保密工作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紧绷保密工作这根弦,注重学习保密知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新情况的分析研究,提高保密防范意识,筑牢保密工作防线,实行保密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进一步强化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厅保密委研究确定,对全厅政务网计算机和政务网移动存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请各处室、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认真组织填报厅保密委下发的政务网计算机和政务网移动存储介质自查登记表,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厅保密委,将纸质表格报送办公室吴巧珠同志,同时电子邮件分别报送办公室吴巧珠同志、计算机中心李葳同志。要注重日常检查,做到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涉密计算机和政务网计算机严禁接入有上网功能的设备;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和内部办公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将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有上网功能的设备接入政务网计算机。
附件:1. 政务网计算机和政务网移动存储介质自查登记表.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3年3月27日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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