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25-0264-2011-00012
- 备注/文号: 闽审人〔2011〕2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启用法规处等内设处室印章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12-02 12:49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人〔2011〕249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启用法规处等
内设处室印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事处、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49号),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福建省审计厅法规处”、“福建省审计厅综合处”、“福建省审计厅人事处”印章。原“福建省审计厅法制处”、“福建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福建省审计厅工交商审计处”印章同时作废。
专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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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书档案 印章 启用 通知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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