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25-0246-2021-00011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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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21-09-15

福建省“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1-09-15 15:53   浏览次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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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福建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也是审计机关砥砺奋进、创新发展的五年。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审计署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省共审计13831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87.20亿元,推动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5184项,移送问题线索1103件,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重大战略机遇期,福建审计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挑战。

  (一)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对福建审计提出新要求。“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未来五年是我省全力推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关键五年。与此同时,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机遇和挑战呈现新的发展变化。全省审计机关要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审计新作为。

  (二)审计职责新定位赋予审计工作新使命。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必须坚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全省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全面从严加强审计监督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对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全面覆盖、动态震慑、推动治理、服务发展、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找准福建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福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三)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对福建审计提出新挑战。当前,福建审计事业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审计作用发挥与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信息化建设水平和运用能力与科技强审的要求还不尽适应,审计工作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仍较突出,高质量审计成果还不够丰富,审计创新能力和审计全覆盖质量还需要提升。全省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正确面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系统研究、综合施策,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福建审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审计监督保障。

  (二)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体现到审计具体工作中,确保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依法客观公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秉持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全面辩证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结论。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坚持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拓展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审计业务链条和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双向双回路闭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深化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加快补齐审计工作短板弱项,固根基、扬优势,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积蓄审计发展新动能、激活组织效能、释放制度潜能、破解发展瓶颈。

  ——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增强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坚持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统筹推进审计工作改革发展,强化党委审计委员会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坚持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有机结合,正确处理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着力提升审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前瞻性。

  (三)发展目标

  ——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完善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健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始终。

  ——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更加凸显。深刻领会把握党中央对新发展阶段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围绕我省“十四五”发展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系统推进审计工作,及时反映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入分析影响经济社会运行的深层次矛盾,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审计工作运行和管理更加高效。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不断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审计业务建设,完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各环节工作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审计运行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立足实际、深入扎实、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着力实现全覆盖数量、质量、效率的统一,审计监督效能明显提升。

  ——审计体系建设更加优化。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审计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引领作用更加彰显。全面落实“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不断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系统带动,推动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的协调协同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持续推动审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三、主要任务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审计署统一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入手,围绕发展、安全、改革、民生、法治,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推动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推动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推动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推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促进“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贯彻落实。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明确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定位,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一个方面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内容原则上列为一个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项目化管理。

  ——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开展跟踪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聚焦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数字福建、海上福建、海丝核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关注各地各部门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每年选择若干项关系经济发展大局的政策措施,结合审计署全国一盘棋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要求,发挥专业优势,审深审透,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构建覆盖省、市、县全链条跟踪审计机制。全年全过程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季度确定审计重点,全面掌握、客观反映政策落实链条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完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力量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或组织下级审计机关采取异地交叉审、同级审等方式实施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各类型审计项目,都应当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并将审计发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纳入跟踪审计报告。

  ——明确各级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中的职责定位。省审计厅重在加强政策分析研究,分领域分专题梳理政策,完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主要方向,提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内容和审计思路,完成项目组织和自身承担的实施工作,综合汇总审计成果,反映重要审计情况。市县审计机关重在抓好审计实施,掌握当地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本级党委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揭示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客观反映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提出需要改进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财政审计

  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推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规范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资金绩效为目标,加强对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的审计,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全链条管理,强化财政大格局审计。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财政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巩固和深化省市县三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零基预算”、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和管理等情况,探索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促进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围绕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充分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力度,对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财经法纪等情况,深入揭示预算执行中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各部门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重大战略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围绕财政资金对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循环节点、重要通道、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任务的财力保障和配置效率,密切关注创新型省份、先进制造业强省、质量强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旅游经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促进重点专项资金提质增效,推动我省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债务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变化、新增债券额度分配及资金使用绩效,以及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情况,及时揭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融资等问题,推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税收、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我省收入征管制度改革,重点关注税费征管的真实性完整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征管风险防范等情况,推动健全收入征管制度,提升收入征管质效,规范执法行为。

  ——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目审计,重点关注国外贷援款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绩效以及债务管理情况,促进提高项目质量和外资使用效益,推动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农业农村审计

  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对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审计。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关注“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三保障”政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长效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确保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保持总体稳定。重点关注过渡期内财政、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的衔接情况,推动政策更加持续、稳定、有效。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围绕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重要项目和具体措施等,聚焦乡村振兴试点村推进、耕地保护、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老区苏区特色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以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任务落实等情况,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促进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老区苏区全面发展。围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关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等方面的推进落实情况,促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四)资源环境审计

  紧扣生态省建设战略,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我省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为目标,全面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资金、项目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决策部署,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林长制等重大任务落实,以及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深化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建设,完善数据管理、方法建模、预警分析、疑点筛查以及可视化展现等功能。探索建立基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制度,形成有福建特色的经验做法。

  ——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审计。围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等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关注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生态”约束性指标完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生态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以及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五)经济责任审计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以任中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优化“1+N”审计组织方式,有序推进分类型审计全覆盖。聚焦经济责任,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进一步规范审计内容和重点,重点关注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地区(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以及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推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系统梳理责任链条,加强领导干部权责清单台账管理。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考虑历史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准确界定责任,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

  ——推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分工,提升监督合力,健全完善联合反馈审计结果、联合督查审计整改等工作机制,及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审计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开展整改督查。将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监督有机结合,推动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六)民生审计

  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加强对就业、社会保障、养老、住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旅和体育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关注就业政策与财税、社保等政策衔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及“技能福建”行动推动落实情况,促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围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全民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和运行风险以及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促进社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围绕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彩票公益金、养老服务供给、优抚安置、救灾应急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居家社区机构、医养康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住房保障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重点关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和住房分配使用情况,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绩效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各项政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提高住房保障有效供给。

  ——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审计。围绕教育领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及机制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重点关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高校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在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紧缺人才培养、教育治理、终身教育等方面深化改革,促进加快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

  ——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重点关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分级诊疗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医疗“创双高”建设推进情况,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有效配置,推动健康福建建设。

  ——科技、文旅、体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科技兴省、文化强省、全域生态旅游省、体育强省战略实施,重点关注科技、文旅、体育重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科技体制、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及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等情况,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推动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七)国有企业审计

  以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目标,加强对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监管部门的审计。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围绕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围绕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规范、高效运营,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债务规模以及经营风险、债务风险、金融业务风险等风险管控情况,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绩效和安全完整等情况,促进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国际化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国有企业改革审计。围绕国企改革“1+N”制度体系和三年行动方案决策部署,重点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授权管理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两类公司”改革、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国有企业科研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科研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等情况,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监管审计。围绕“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重点关注国资监管部门职能转变、优化管资本方式、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促进建立所出资企业高风险业务风险预警机制,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情况,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绩效,推进国有企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八)金融审计

  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指导市县审计机关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审计。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围绕所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保险等行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及内部管控等情况,促进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增强竞争能力。持续关注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定期开展重点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工作,推动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防范化解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审计。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关注“三农”领域、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银行及非银机构的资金投向及其利率变化,以及地方金融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三农”支持情况等,检查金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促进优化信贷结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推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九)公共投资审计

  以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推动落实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为目标,加强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工程项目审计和跟踪审计。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深化投资审计转型,完善省重点项目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保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业创新发展、民生保障等关系我省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等各环节任务分解和落实,以及落实政策所需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等保障、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促进项目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有效推进,促进资金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围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重点关注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和项目运营等重点环节,以及投资项目安排、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促进投资落地及相关政策落实,提高投资绩效,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

  (十)督促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审计机关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推动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指导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账销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在以后年度审计中重点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和审计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情况清单,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分解到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要科学合理、分类施策,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标准统一的整改要求,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的,提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研究改进。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开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采取网上追踪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对账销号等方式,强化对审计整改全流程控制,推动提升整改效果,实现审计整改由治标多治本少向标本兼治转变。

  ——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推动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推动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审计机关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四、保障措施

  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审计业务管理和审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确保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及时传导,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健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区实际,强化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具体化。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推动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议定事项,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建立“回头看”和报告、通报、问责制度,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意见等,审计机关要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要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审计业务管理

  坚持以审计项目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审计组织和管理,统筹推进审计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控制、成果运用和链条服务,推动向内挖潜,向管理要效率,向创新要动能。

  ——强化项目计划引领。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库,优化项目计划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年度项目计划与五年规划、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加强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资源的匹配,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临时交办时效性强的重点任务,统筹全省审计机关力量协同实施,实现成果共享。

  ——优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作为项目审计的前置准备,在深入开展审计调查研究或组织试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找准审计重点,推动从源头上保证审计的精准性。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项目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确保各项审计围绕审计目标实施,审计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审核复核审理标准体系,创新审理方式方法,推进前置审理、网上审理,提高复核审理效率。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以及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审计法律法规执法情况检查,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加强优秀审计项目培育,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编写、修订专业领域的审计指南、法规向导,强化对审计工作的实务指引。

  ——深化审计成果利用。丰富审计成果转换路径,多维度开发审计成果。加强对相关审计结果跨年度、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分析,深度提炼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审计信息、要情、政策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服务宏观决策。强化与其他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重要问题移交机制。依法做好审计结果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审计链条服务。强化底线思维,从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预警预报预防、事中跟踪、事后反馈的全链条审计防护体系拓展,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围绕地方政府债务、地方金融运行、国有企业高风险业务、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监测等风险领域,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审计机关定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早提醒、早预防,促进防患于未然,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三)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坚持科技强审,再造大数据审计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精准审计和宏观分析作用,辐射带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向纵深发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提升信息化支撑业务能力。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应用和后续优化,建成省级审计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审计署数据分析网联通。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运维服务保障体系,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持续推进数据标准化。健全完善数据集中管理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数据安全。提高省级审计数据分中心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推动实现全省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集中管理。

  ——强化数据资源分析利用。持续推进数据分析团队建设,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团队运作机制,强化信息化人才培养和使用。推进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省数据汇聚平台资源,扎实开展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提高运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加强审计机关内部以及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共用。

  (四)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根本目标,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审计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深化政治和思想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常态化、多层次、全覆盖、重做实”理论学习机制,有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专题研读周等载体,深化学思践悟全链条学习实践体系,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七项工作法”、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对审计一线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更多具有福建审计特色的党建品牌。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审计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创建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规依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审计现场监督和廉政回访工作,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以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以文化浸润为抓手,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审计干部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持续提升福建审计文化软实力,努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审计文化品牌。

  (五)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和践行审计精神,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把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贯穿于识人、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落细落实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五大体系,不断深化“六位一体”干部成长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切实将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深深扎根到审计项目、审计现场、审计过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推动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落实和完善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常态。

  ——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持续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加大引进专业人才力度,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构建递进式培养阶梯式成长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各领域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审计理论骨干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审计理论人才培养。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完善交流学习机制,持续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和各年龄段优秀干部,到吃劲岗位、重要岗位和困难艰苦地方磨炼,在审计一线锤炼干部过硬本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审计监督机制

  积极构建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内部控制、行业监管、审计监督责任清晰、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审计职能,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全覆盖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审计机构向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工作机制。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凡是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部门和单位,凡是行使公共权力、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抓好规划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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