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245-2015-00045
  • 备注/文号: 闽审办〔2015〕5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4-1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5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4-14 00:00

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效综〔2015〕1号)精神,结合我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福建省审计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审计厅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福建省审计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厅工作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绩效管理,加强效能督查,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助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效能督查,助力行动计划

(一)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效能督查。2015年,我厅将进一步围绕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目标,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安排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执行效应、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政策资金落实和造福工程实施情况、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落地情况等宏观管理服务型政策审计项目,加强政策跟踪问效,促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对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效能督查。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及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及时跟踪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将部分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计和国有企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审计,强化对行动计划责任单位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方面的效能督查,通过审计揭示责任单位在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的问题,促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三)加大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督查力度。继续开展审计署统一部署的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组织完成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省肿瘤医院财务收支、“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多个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要加强对项目组织领导、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审计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化绩效管理,促进效能提升

(一)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绩效管理作为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把绩效管理制度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好《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做好我厅现有制度与规范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绩效管理制度。

(二)优化绩效指标体系。深入分析往年度绩效考评存在的不足,准确把握审计业务工作与绩效指标设置的结合点,通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体系促进审计业务工作绩效全面提升。要突出把预算执行审计、宏观政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项目审计等内容作为绩效考评的重点,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增加、细化体现审计业务工作成果成效的相关指标,以量化数据呈现业务工作取得的绩效进步,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的奖惩办法,完善绩效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惩处等挂钩的制度和措施,充分调动机关各处室、单位抓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合力和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动力机制,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创先争优。

三、落实“马上就办”,推进作风建设

(一)规范政务运行流程。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照省审改办批准的权力清单,落实“马上就办”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对已经明确的“马上就办”的行政管理事项,做到即办事项当场办结、承诺事项限时办结。全面梳理审计执法权力运行、审计举报事项流程、审计行政强制办理、审计行政处罚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抓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问题反映渠道,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按照我省信访“路线图”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举报事项的办结效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建立批转台账,做到有迹可循、有案可查,把握好举报、投诉、咨询件的办理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时限等。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敏感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中关于效能问责的规定,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违法行政、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制度落实到位。对于受到效能问责的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将问责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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