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246-2015-00042
- 备注/文号: 闽审办办〔2015〕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4-01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审计局、驻平潭办事处:
根据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关于编撰《中国审计年鉴(2015卷)》有关事项的函(中时出字〔2015〕14号)的要求,现将文稿编撰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稿编撰分工
(一)各设区市审计局负责撰写本辖区文稿(编撰注意事项见附件1,撰写范例见附件2),并提供2幅照片。文稿要多用数据体现全市审计成果,约1000字,照片最好为现场审计一线风采图片,应附有具体时间、地点和人物的文字说明。
驻平潭办事处具体负责撰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含平潭县)审计文稿,填报统计表。
请各设区市审计局认真审核文稿,尤其要对领导成员变动、市辖区及县(市)排列顺序、撰写格式、撰写内容、文稿字数等进行审核把关。
(二)省厅办公室负责撰写省厅机关部分文稿,要求全面反映审计成果,字数约4000字,并审核各设区市审计局、驻平潭办报送的文稿。
二、文稿报送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审计局、驻平潭办事处于4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编撰文稿的人员报省厅办公室。
(二)每篇文稿后需有撰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首页有本单位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稿件应于4月17日前以纸质文稿、图片及说明报送省厅办公室,同时将文稿、图片说明电子文档和JPEG图片通过审计专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腾讯通RTX传送王康力同志。
联 系 人:王康力
联系电话:0591–63396005 87870610
2.《中国审计年鉴(2015卷)》撰写范例.doc、 2015年年鉴附件2之表格.xls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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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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