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25-1211-2023-00007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性: 有效

备注/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生成日期:2023-02-2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2-27 14:13   浏览次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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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3年2月1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链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