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204-2007-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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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08-04-18 00:00

为保证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发〔2007〕54号)和《福建省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规定如下:一、主动公开

(一)类别代码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类别代码为: 01(0101、0102、0103、0104);02(0214);03(0302、0304);25(2501、2502);30。26至29为预留类别代码。类别代码内容为:

01、审计机构职能

01、01机构设置

01、02主要职能

01、03领导分工

01、04工作规则

02、审计法规规章

     02、14审计政策文件

03、审计规划计划

03、02规划纲要

     03、04为民办实事

25、工作动态

     25、01领导讲话

     25、02重要会议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审计厅门户网)公布。网址为http://sjt.fujian.gov.cn/。

(三)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登入“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获取信息的受理机构

本单位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工作室电话及传真:0591-87987385

电子邮箱:fjssjt@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1508室)

邮政编码: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获取信息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薄),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向审计厅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室送交申请表。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室代为填写《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申请。

三、承办公开的程序

1、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室负责提出并起草,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厅分管领导审签后,按照政府信息类别代码上网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需要更改时,必须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更改。

2、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室,接到公民、法人向本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负责填写《福建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承办单》(以下简称承办单),作为承办存档查阅依据。

3、属于申请公开的信息,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人员行文,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厅分管领导审签后,按照政府信息类别代码上网发布或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所需信息种类。

4、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向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属于不予以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信息免于公开告知书》;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室,须报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需要收取工本费的信息,向申请人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和收费方式,成本费用参照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由厅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出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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